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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民日报》刊发专访全国政协委员、九三学社秦皇岛市委主委刘志新文章:做一只护林“啄木鸟”(履职故事)

作者:管理员来源:本站发布时间:2018-03-13点击数: 4468 次


 

全国政协委员、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副主委、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九三学社秦皇岛市委主委刘志新与森林结缘40年,一直致力于森林保护和发展,甘做一只不知疲倦守护森林的“啄木鸟”。3月6日,正在北京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刘志新就其“关于修改森林法的提案”接受了《人民日报》记者专访。 刘志新说,现行森林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1998年,已经过去20年之久,相比实时更新的具体政策实施和管理方式,森林法显得有些滞后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社会对林业的需求,“由单一的经济需求转变为生态、经济、休闲、文化等多种需求”。 刘志新建议“确立森林分类经营制度”。根据主导功能的不同,“将森林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经济林两大类”,更有助于公众对林业的了解和认识。政府应根据分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,比如“在投资方式上,对发展商品经济林,考虑其投资大,见效慢,周期长的特点,参照国家对农业的政策给予扶持”。对生态公益林建设,要“充分考虑其社会公益性的特性,改变投资方式,项目资金不仅要包括造林和管护的费用,还应该包括辅助设施的建设费用”。 刘志新还建议提高林业投资补贴标准。补贴是国家对林业投资的方式之一,虽然补贴标准多年来一直在提升,但直到现在,补贴还不到造林投资实际成本的20%,“提高造林补贴标准,势在必行”。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,要深化集体林权、国有林区林场改革。刘志新认为“如果森林法能够得到修改完善,将更好的让森林造福生态,造福农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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